2016湖南瀏陽市招聘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7名】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全面試行人員聘用制有關問題和意見〉的通知》、《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精神,按照我市人才引進“5358”工程的要求,為進一步優化我市干部隊伍結構,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7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人員管理
列入相應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崗位等級待參加單位競聘后確定。
三、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綜合素質優,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4、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學歷要求: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
6、取得外國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參加資格審查。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況依此類推,愿意放棄全日制研究生培養的除外)。
8、瀏陽市內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7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及招聘人數見《崗位一覽表》。
五、招聘程序
發布簡章—網絡報名—資格初審—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考核—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