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肅金昌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3人】
(二)試教
根據招聘計劃與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依次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應聘教師相應職位的人員進行試教,分值為100分。
1、試教時間和地點:試教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試教通知書標注時間和地點為準。應聘人員應提前熟悉路線,按照要求參加試教。
2、試教內容:試教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教育教學能力、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和儀表儀態。
3、領取試教通知書時間和地點:參加本次試教的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于2016年5月25日至5月27日到甘肅省金昌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大廳領取試教通知書。試教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試教通知書標注的時間和地點為準。應聘人員在參加試教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試教通知書的原件,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試教。
(三)計分辦法
應聘人員最終成績按照以下辦法計算,成績出現小數時保留小數點后2位。
應聘教師職位人員考試最終成績=筆試成績*60%+試教成績*40%,應聘醫療衛生職位人員筆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本次考試委托機構命題、閱卷和登分。不指定教材和復習大綱,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前輔導或培訓班,請應聘人員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五、公布成績
市招聘辦通過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向社會公布金昌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
六、體檢
市招聘辦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次從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并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規定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資格,并對該職位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應聘人員在參加體檢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的原件,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七、考察
根據市招聘辦統一安排,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和學習情況為主。每個考察組應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員組成,在考察時主要通過查閱應聘人員檔案、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和與本人進行面談等方式,準確掌握考察對象全面情況,客觀、真實地對考察對象予以評價,寫出考察意見。對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資格,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八、公示
市招聘辦根據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對舉報和反映的問題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對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滿經相關會議研究后,對確定的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填寫《金昌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聘用,在聘用崗位服務期滿5年后方可流動。對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待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當地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正定級(甘肅有色冶金職業技術學院和金昌市理工中專的聘用人員試用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明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實施及監督
為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招聘辦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
原標題:金昌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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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