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醫護藥技崗位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特別提醒:【1】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代審者,請考生同步提供親筆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和承諾書;【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復審材料而造成無法應試等一切后果的,責任自負;【3】2016年4月9日下午17:30前未提供齊全復審材料者,視為自愿放棄;【4】身份證、學生證、推薦表、協議書、學歷證、學位證等原件,現場審核后當即退還,請考生妥善保管。
資格復審名單已于2016年4月9日14:30發布到高郵衛生計生信息網和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現就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4月9日(下午3:00-05: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10樓會議室(高郵市通湖東路106號)。
三、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報名者應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其他報名者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從業、執業資格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高郵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他在職人員報名前應征所在單位同意,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必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如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直至面試名單公布。
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市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考生需提供報考要求的相關資料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兩張。
注意事項:復審材料按順序,左上角斜訂后提交審核并留存。留存材料中,證明材料為原件。復審材料不全的,不予接受審核。
咨詢電話: 0514-84642579
原標題: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醫護藥技崗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4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