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亭湖區鄉鎮公務員考錄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16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統一部署,為做好我區2016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考生范圍
在招考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從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4月15日(周五)上午9:00-12:00,聯系電話:0515-66691261。
三、資格復審地點
鹽城市亭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502室(鹽城市建軍東路180號,亭湖新區管委會5樓,東港國際大酒店斜對面。
四、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
材料名稱(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①身份證;②學生證;③《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提供簽約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④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2、社會在職人員
材料名稱(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①身份證;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③《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④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⑤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⑥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提供證明其身份的相關材料)。
五、其它事項
1、對考生資格復審現場進行,確因特殊原因代審者,請考生提供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 進入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系統按照網站上提示進行認證并下載打印。3、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原標題:2016年亭湖區鄉鎮公務員考錄資格復審通知
亭湖區人社局
2016年4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