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鄭州市中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50人公告
為進一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促進中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關于印發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鄭人社〔2015〕33號)文件精神,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才50名,充實到基層事業單位。為引進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具體情況如下:
一、招聘專業、名額及具體要求
此次公開招聘人數為50人,具體招聘專業、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16年鄭州中原區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一覽表》。
二、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報考專業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及資格條件,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四) 畢業生為2015、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畢業生,并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在辦理聘用手續時能夠提供相應證書(其中,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必須在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五)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6年4月12日,在鄭州人才網(http://www.zzrc.cn)、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zhongyuan.gov.cn)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