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習水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85人】
考生報名以后應隨時保持所留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招聘單位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原因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系,責任由考生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五)資格審查和準考證發放
資格初審由習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在報名現場負責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報名資格,初審合格者繳費后準予發放準考證參加筆試。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請報名人員務必按照《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所報考職位要求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發放準考證的時間為: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調配錄用股領取準考證(準考證筆試面試共用,請妥善保管)。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本次公開招聘所有職位均需達到3:1的開考比例方可開考(開考比例按符合報考條件且已交費的人數進行計算),開考比例低于3:1的,則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報考職位被調減的,考生不得改報其它職位;報考職位被取消的,經考生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招聘職位參加考試,沒有其它可報職位或本人不同意改報的,退還其報名費。招聘職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四、考試
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折算時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一)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筆試科目為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內容:政治理論與政策、事業單位與職業道德、行政管理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科技人文基礎知識及我國基本國情等。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無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者不得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2016年5月7日(上午9:00至11:30)。
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按從到低分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并將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xsrsj.gov.cn)等媒體公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環節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二)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在筆試成績公示7天后,登陸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查詢。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側重考察邏輯思維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組織協調能力、判斷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辦文辦事能力、形象氣質等。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同一職位進入下一環節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并列人員筆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仍然出現并列的,則對并列考生重新組織面試,取第二次面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總成績公示
面試結束2個工作日內,將總成績等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等媒體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等。
五、體檢
根據招考職位(同一職位代碼)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按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由習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體檢人員到縣級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考生本人。初次體檢確認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請,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復查仍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體檢者,取消體檢資格。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取消體檢資格存在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時間在總成績公示5天后,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監督下具體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視為考察不合格,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其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七、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考察情況,在考察結束后,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核合格的考生分職位(同一職位代碼)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定擬聘職位。擬聘用名單在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等媒體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因自動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
擬聘人員的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報市人社局審批后,完善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工作紀律
在公開招聘工作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準擅自改變已公布的職位條件,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考生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以及在考試考察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兩年內不得參與本縣的行政、事業單位招考。
十、其它事項
本簡章由習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習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1-22525003(習水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1-22621823(習水縣監察局第三監察分局)
原標題:習水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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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4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