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霍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2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2016年度霍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實施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招聘條件與計劃)、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審批、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搭建省人事考試服務平臺,實施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下載準考證,筆試和面試考場設在霍山縣。
三、招聘計劃
2016年度霍山縣部分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 120名工作人員。其中,從相關事業單位安排了 1 個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中專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25周歲以下”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組織實施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報名時間為4月 21日9時至 4月26 日16時,逾期不予報名。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填寫報考資格審查表和報名、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專業類別要求相一致。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