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青田縣衛生類事業單位招聘公告【71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公開招考衛生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1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和要求
招考對象:為符合職位要求的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已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畢業證書或執業資格的歷屆畢業生(詳見招考計劃),青田縣戶籍或青田縣生源(部分崗位戶籍不限,詳見招考計劃),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0年4月28日后出生)。報考青田縣(鄉鎮)基層醫療機構的考生符合在相應崗位服務滿5年仍在崗并取得相應崗位執業資格條件的,學歷放寬到普通中專,年齡放寬到45周歲,但超過40歲的社會保險費必須已繳滿5年。
報名人數與招考計劃達不到1.2:1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考試計劃。
具體招考計劃和職位要求詳見附表《2016年衛生系統公開招考計劃》。筆試、面試入圍人員、體檢安排等招考工作信息敬請考生查詢青田人事網(www.qtrs.gov.cn)和青田衛生網(www.qtwsw.com)。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28日—4月29日;
2、報名地點:青田縣衛計局三樓(縣衛生人才教育交流中心);
3、報名材料: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若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憑《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高校發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3張。
4、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三、考試、錄取規定
1、筆試一門,以專業客觀題為主,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定2016年6月4日上午9:00---11:00,請于5月23日前到縣衛計局三樓領取筆試通知書,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棄權。 招考計劃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到9名的按1:2、10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2、面試形式:臨床醫學、護理類崗位(護理學、助產士)采取實踐技能操作考核,其它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試時間、地點和面試通知書領取另行通告。
面試實施一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定不參加面試的,將在該崗位(專業)中從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筆試和面試均憑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入場參加考試。
3、根據筆試成績×70% + 面試成績×30%折算總成績,滿分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按照總成績排名以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其它注意事項
1、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情況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2、經考試錄用后,統一辦理錄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簽訂即日起三年內必須取得相應崗位執業資格,逾期解除聘用合同。
3、新錄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本縣衛計系統工作服務至少五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
4、按專業類別報名,經考試錄用后,需服從組織統一安排。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9月30日前不能取得畢業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5、2016屆畢業的青田縣農村社區定向培養醫生須參加本次通告的筆試、面試,考試成績作為畢業后分配依據。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青田縣衛計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500792,監督電話:6803895)。
原標題:青田縣2016年衛生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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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青田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4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