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建寧縣民政局考聘鄉鎮養老救助協理員8人公告
為充實基層民政隊伍力量,完善基層民政服務體系,確保各項工作有效運轉,福建省民政廳在“十三五”期間,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鄉鎮購買養老、救助協理員崗位。現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考聘崗位、人數
考聘崗位名稱:鄉鎮養老救助協理員。
考聘崗位總數:共8名(具體崗位信息見附表)。
二、崗位職責和待遇
(一)鄉鎮養老救助協理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協助鄉鎮做好養老服務管理等工作;協助鄉鎮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難”等社會救助工作;協助鄉鎮做好其他民政領域相關工作。
(二)鄉鎮養老救助協理員是按照“省補、縣管、鄉用”的原則,實施購買服務和崗位管理。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每年每個崗位人員經費2.4萬元,由省民政廳安排和籌措,并給予辦理“四險一金”(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單位承擔部分由縣彩票公益金和相關配套經費解決,個人承擔部分由個人基本工資解決。
三、崗位條件及要求
(一)具有建寧縣本地戶籍,在同等條件下,具有所報考崗位鄉鎮戶籍的;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報考人員必須年齡在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性別不限;
(四)具有大專以上畢業文憑,專業不限;
(五)能夠熟練掌握和應用計算機基礎知識,能熟練運用Word文檔及電子表格等辦公軟件;
(六)應聘需簽訂購買服務合同,實行一年一簽,最低服務期限為兩年。
四、報名時間、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上班時間。
(二)報名方法: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報名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張,計算機等級合格證書等相關材料。
(三)報名地址:建寧縣民政局辦公室。聯系人:付春芳。聯系電話:3956951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自負。
五、考試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現場計算機實踐操作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現場計算機實踐操作主要考察計算機基礎知識,Word文檔及電子表格等辦公軟件的使用,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每個崗位面試人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取不超過3人參加。面試工作由專門成立的考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占總成績的50%。
六、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報考崗位取總成績者參加體檢。
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自理。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核。體檢結果公布后,民政部門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對面試、體檢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核主要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同時提交有關部門協審。
(三)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因體檢、考核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考聘職位空缺的,原則上考聘領導小組應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人選。如遇該職位僅有一人報考并進入體檢、考核環節,體檢、考核又不合格的,則遞補人選可從報考其他崗位且愿意服從統一調劑的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縣民政局根據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在建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示7天。
(二)聘用。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民政局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購買服務合同,實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三個月,試用期間月工資2000元,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給予繳納“四險一金”。新聘人員應在核準聘用登記之日起的一周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原標題:建寧縣民政局關于考聘鄉鎮養老救助協理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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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寧縣民政局
2016年4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