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長汀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編內專業技術人員招聘考試實施方案通知
五、體檢、考核
1、考試入圍的人員名單,另行在長汀人事人才網站(http:// www.ctrc.gov.cn)和縣衛計局公示欄、縣衛計局網站(http:// www.ctwsj.com)公布。
2、依據考試總成績,根據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按到低分的原則,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遇體檢不合格或體檢缺席的則按考試總成績名次排列順序依次替補1次。
3、體檢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國人部發[2005]1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的要求組織實施。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4、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知道體檢結論起7天內本人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程序
1、經考試、體檢后確定的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長汀人事人才網站(http:// www.ctrc.gov.cn)公告欄公示7天。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予以聘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因本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等所缺崗位名額,根據汀衛[2016]4號《2016年長汀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單位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施方案》,本次招聘未招滿剩余名額,不再組織第二次招聘考試,將調劑到2016年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名額中。
2、招聘人選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和調配手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3、招聘的衛生技術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聘用年限為5年(含1年見習期),原則上聘用期內不得流動。受聘人員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拒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受聘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員為事業編制,按事業單位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待遇。
八、紀律要求
1、參與筆試的監考和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考試相關規定,相關人員在考試時需佩戴工作證。凡有直、旁系親屬參加考試的,必須回避。
2、考務人員要遵守原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試題及其它不能公開的信息。
3、應試者進入考場后,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工作人員安排,不得喧嘩吵鬧。如違反規定,當場取消其考試資格。
4、試題的封存、保管、傳遞、交接、拆封等,要責任到人,按件要求管理。
5、所有考務工作人員和考生均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如有違反,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6、本次招聘考試工作接受人大、紀檢監察部門和巡視人員的監督和檢查,接受群眾的監督和檢舉。
原標題:2016年長汀縣公開招聘縣直醫療衛生單位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實施方案
點擊下載>>>附件1-8
1、2016年長汀縣公開招聘縣直醫療衛生單位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具備報名資格的人員名單
2、筆試操作程序及其要求
3、考場規則
4、主考職責
5、監考人員工作職責
6、巡視人員職責
7、考生違紀處理規定
8、考場異常情況記錄單
長汀縣委編辦 長汀縣人社局 長汀縣衛計局
2016年4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