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十堰市竹溪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縣財政事業發展的需要,有效補充財政財務管理的后備力量,根據《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溪辦發[2009]35號),結合事業 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報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財政所、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工作人 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竹溪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2016年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招聘的具體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財政局負責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縣編辦等部門負責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劣跡,忠誠黨的財政事業;
2、熱愛財政事業,能夠立足南部山區以里的鄉鎮財政所和投資評審一線工作,愛崗敬業、樂于奉獻、勤奮實干、責任心強;
3、具有符合財政財務管理崗位必備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具備適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需要的身體條件;
5、戶籍不限;
6、具備相應崗位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經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予受理應聘的人員;
(3)現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三、崗位設置及要求
招聘單位 | 職位名稱 | 職數 | 年齡 | 職位條件 |
鄉鎮財政所(向壩、桃源、豐溪、泉溪、天寶)全額事業 | 財務會計 | 6 | 35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備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其中,財政學類、財務會計學類專業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暫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但須在擬聘用后兩年內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
縣投資評審中心(全額事業) | 評審與工程管理 | 2 | 具備工程造價、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建筑類、土木類專業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