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吉水縣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操作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和管理,有效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根據《關于印發吉水縣2016年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益性崗位人業人員招聘和管理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水縣府辦字[2016]9號)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公益性崗位開發范圍
2016年全縣開發公益性崗位,用于援助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不含享受公益性崗位滿3年的人員)。公益性崗位開發范圍包括:
(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保潔、保安、綠化等崗位;
(二)基層社會管理類崗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財政、民政、司法部門等開發的鄉鎮(街道)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
二、服務承接主體及崗位承接主體
根據吉水縣府辦字[2016]9號文件精神,由于我縣人力資源市場不完善,縣域內沒有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服務承接主體,經購崗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確定2016年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服務承接主體為縣勞動就業局,崗位承接主體為全縣行政事業單位。
三、公益性崗位開發申報
公益性崗位開發堅持統籌開發、以崗定人、按需定員,做到科學安排,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作用。
(一)公益性崗位申報條件: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就業人員不低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1340元/月)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政事業單位。
(二)公益性崗位申報流程:用人單位4月20前向縣購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見附件1),填報《公益性崗位申報審批表》(見附件2),提交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與復印件,再由縣勞動就業局初審合格后報購崗領導小組。
(三)公益性崗位審批及確定:4月30日前縣購崗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申報的公益性崗位進行研究,并確定具體的崗位和崗位數量。
四、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招聘安置程序
(一)發布招聘崗位:經批準的公益性崗位在5月5日前由縣購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崗位人數、招聘對象的條件及要求。
(二)組織考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縣購崗領導小組委托縣考試中心在5月15日以前組織報名人員進行考試。享受補貼未滿3年的原公益性崗位人員,仍須重新參加本次考試。考試成績面向社會公布,按分數從高到低進行錄用。
(三)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5月30日以前,凡合格錄用后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用人單位與之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安排工作崗位。
五、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資金申請及撥付
(一)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申請材料:每季度終了5日內由用人單位如實提供符合享受補貼政策人員的匯總名單、補貼資金撥付表(附件3)、聘用人員情況表(附件4)、《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上季度為符合條件人員發放工資的月工資表、社保補貼情況表(附件5)、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上季度繳納有關社會保險的單據、用人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證明材料,經縣勞動就業局初審匯總報人社局、財政局審核撥付。
(二)用人單位應按時申報所有在崗人員的崗位補貼,提供資料不完整的,不予撥付補貼資金。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虛報、截留、挪用、擠占補貼資金,如發現并經查實,停發公益性崗位補貼,追回已撥資金并追究相關責任。
六、績效考核
對用工單位聘用的人員進行核查,對其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評估和考核,考核于當年每季度底完成。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應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縣就業局聯系人:陳珊 0796-8680690
電子郵箱:1286241947@qq.com
原標題: 吉水縣2016年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益性崗位工作的操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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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縣購買公益性崗位工作相關附件.doc吉水縣擴大就業和社會工
作領導小組(代)
2016年4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