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枝江市事業單位招聘繳費后核減計劃數或取消崗位公告
按照《2016年枝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根據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情況,經研究決定,對部分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予以核減或取消,具體情況如下:(見附件)
原標題:2016年枝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繳費后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崗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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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枝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繳費后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崗位.docx
枝江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4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