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高郵市招聘事業單位資格復審通知
特別提醒:【1】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代審者,請考生同步提供親筆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和承諾書;【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復審材料而造成無法應試等一切后果的,責任自負;【3】2016年5月21日下午6時前未提供齊全復審材料者,視為自愿放棄;【4】身份證、學生證、推薦表、協議書、學歷證、學位證等原件,現場審核后當即退還,請考生妥善保管。
根據《高郵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要求,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對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含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現就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5月17日-21日(上午08:30-11:30,下午02:30-06: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管理科(高郵市琵琶路79號二樓205室)。
三、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報考要求的相關資料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兩張。
1、報名者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
2、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3、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專業技術職稱,從業、執業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4、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市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復審材料按順序,左上角斜訂后提交審核并留存。留存材料中,證明材料為原件。復審材料不全的,不予接受審核。
咨詢電話:0514-84666223
原標題:高郵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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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郵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xls
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5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