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德城區新湖街道辦事處社區人員招聘公告【招15人】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干部隊伍建設,適應新時期社區建設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崗位要求和招錄條件
(一)招聘數量
15名(其中,年齡在22周歲至27周歲之間4名;年齡在28周歲至33周歲之間11名)。
(二)招聘崗位要求
1、年齡在22至27周歲之間的4名(198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財會、中文、法律、社會管理、人力資源專業。
2、年齡在28至33周歲之間的7名(1983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
3、招聘社區安全生產、信訪、消防專職人員4名,男性,年齡在28至33周歲之間(1983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高中或同等學歷以上。
4、以上人員要求善于做群眾工作,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強,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解決實際問題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鼓勵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人員報考,同等條件錄取。
(三)招錄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熱愛社區基層工作。
2、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身體健康,作風踏實,吃苦耐勞,具有一定的奉獻精神和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3、熱心為居民群眾服務的德城籍居民。
4、具有與崗位匹配的相關工作經歷、受過政府部門或部隊正式嘉獎、中共黨員、企業中層以上職務或在校期間擔任過學生會干部等。
5、為推動招才引智工作,對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重點高校本科生,每月分別給予800元、600元和400元的生活補貼。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①正在接受調查或曾受過行政、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③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
二、招聘程序
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分公開報名、資格審核、面試、筆試、微機操作、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開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9日—5月18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 14:30-16:30。報名地點設在新湖街道辦事處一樓服務大廳,聯系電話:2272611。
2、報考者需隨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工作證明等證件,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同時填寫《新湖街道社區工作人員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辦理報名手續。
3、街道組織辦、紀檢委對有關情況進行初審。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符合招錄條件的人員名單于5月20日在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和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二)面試
1、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對社會事務的政治敏感度及語言組織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急應變能力。
2、進入筆試和微機操作人選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筆試和微機操作人數與選聘數額比例一般為3:1,達不到比例,按實有人數參加筆試。
3、進入筆試和微機操作人員名單另行通過網站公布。筆試時間和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申論,筆試成績通過網站公布。
(四)微機操作
微機操作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內容為辦公軟件基本操作,微機操作成績通過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政審
根據綜合成績按招聘職數1:1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同時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政審。如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順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情況,對擬招聘人選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內,可以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問題。對查實不適合招聘的,按照程序進行調整。
三、聘用辦法
對政審體檢合格者,由街道組織辦按社區工作人員相關管理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新聘用的社區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服務年限必須達到三年,與社區簽訂聘用合同,三年一簽,工資待遇按照《中共新湖街道委員會關于規范社區工作人員待遇的暫行規定(試行)》(德城新字【2015】8號)執行,并按文件規定為錄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如經換屆選舉當選為社區“兩委”成員,按照社區兩委成員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待遇。
四、相關要求
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條件如實申報,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招錄資格,責任自負。報名者一旦被錄取,須按規定時間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本簡章由新湖街道組織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德城區新湖街道辦事處2016年社區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新湖街道組織辦公室
2016年5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