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永川區衛生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證書發放工作調整通知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發〔2016〕14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規范化管理,切實各種證書發放的真實、合法、有效和及時性,現就調整我市衛生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證書發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
參加由國家統一組織的衛生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其成績達到國家或重慶市合格標準并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二、頒證機構及證書制發
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簡稱“市衛考辦”,下同)受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委托,統一核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具體工作由市衛生服務中心承辦(地址:江北區建新東路3號附1號百業興大廈22樓,電話:023—63651231)。
(一)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部統一印制,寄送至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后,由市衛考辦領取后統一打印,加蓋“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衛生考試證書專用章”。
(二)市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市職稱改革辦公室統一印制,市衛考辦領取后統一打印、編號,加蓋“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衛生考試證書專用章”。
三、辦證程序及申請材料
(一)辦證程序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則上以各區縣衛計委為單位統一集中辦理。市衛考辦每年年末(具體時間視國家空白證書到達重慶時間而定)將證書辦理時間、批次、要求和當年合格人員名單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到各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委,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委按照文件要求,及時通知轄區內考試合格人員準備好申請材料,交由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委統一到市衛考辦辦理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錯過集中辦理證書時間的合格考生,應在考試次年4月30日前登錄“重慶醫藥衛生人才網”,在“人才考評”專欄查看辦證須知,按要求準備好申請材料,到市衛考辦辦理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二)申請材料
1?集中辦理須提交以下材料:《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附件1)一式3份,合格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由區縣衛生計生委審核后退回考生),本人2寸照片1張、1寸照片3張(同底彩色免冠登記照),區縣衛生計生委統一填寫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辦理匯總表》(附件2)。
2?個人辦理須提交以下材料:《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一式3份,合格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2寸照片1張、1寸照片3張(同底彩色免冠登記照)。個人委托他人辦理者,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委托書及領證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證書補辦程序及申請材料
(一)補辦程序
1?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申請人向市衛考辦提出補辦申請,市衛考辦匯總補辦信息后,每年7月中旬向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遞交一次補辦申請。補辦信息由市職稱改革辦公室上報人力資源社會部,人力資源社會部重新印制并寄送空白證書到重慶后,由市衛考辦打印并加蓋印章,通知補辦人員領取。
2?市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申請人向市衛考辦提出證書補辦申請,市衛考辦核實、登記后,重新打印、蓋章并于受理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補發證書。市衛考辦每年7月中旬將補辦信息(件、電子件)匯總后報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備案。
(二)補辦申請材料
申請人須向市衛考辦提交以下材料:經本人工作單位蓋章的《證書補辦申請書》(格式自擬,無工作單位的須經本人親筆簽字),聲明遺失證書作廢的市級報紙原件及復印件,取得資格證書時所填寫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五、有關要求
(一)考生及所在單位要高度重視考試檔案管理工作。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后,考生應當妥善保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作為考生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一份由辦證機構留存、一份由考生交工作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存入本人人事檔案、一份由考生本人保管。
(二)市衛考辦須將當年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件和光盤)報送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備案。
(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發放工作涉及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區縣衛生計生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耐心細致、及時有序做好證書集中辦理工作。
(四)辦證機構要堅持準確、高效、嚴謹、務實的工作作風,健全組織機構,落實專人負責,嚴肅工作紀律,嚴格發放程序,切實加強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管理,確保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安全、及時發放。對有關辦證要求,要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及時辦理,不得拖延推諉,對證書發放過程中弄虛作假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必須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原標題:關于調整衛生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證書發放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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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