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四川內江市資中縣事業單位考聘公告【158人】
4、面試時間:見《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的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5、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須明確面試報到時間和地點,考生在面試當天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6、面試環節形不成競爭態勢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低于本次本類全縣事業單位考聘職位中(根據面試方式的不同,本次考聘的事業單位分為:衛計系統、其他事業單位二類),其他能形成競爭態勢的職位且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內面試成績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專業筆試和面試兩種都采取的: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6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40%+政策性加分)×70%+面試成績×30%。
不采取專業筆試的: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60%+面試成績×40%。
各環節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最終考聘名額,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再按筆試中的專業科目成績高低排序;若筆試和面試所有成績相同,相同成績的考生再進行一次面試,按第二次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參加面試人員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不再遞補。體檢工作由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規定負責組織。體檢合格人員放棄進入考核環節的,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環節。
七、考核
考核由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考核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棄的,報考聘主管機關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并合格)。
八、公示
各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定擬聘用人員后,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縣考聘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由縣考聘主管機關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和考核并合格)。因遞補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自愿放棄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報考同一職位以考生筆試和面試后的總成績排名,從到低分依次選擇職位。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選崗完畢后,因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的擬聘用人員,由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準備相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機關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報考聘主管機關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畢業證(要求有學位的,應同時獲得學位證書)和考聘崗位要求規定的資格證,超過規定時間未拿到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資格證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考聘單位報到。未經考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考聘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考聘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的補充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須與考聘單位簽訂三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試用期),聘用后按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考聘鄉鎮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十、紀律和監督
為我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性,對考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考聘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三年內不得參加人事考試,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資中縣監察局:0832-5602516
資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股:0832-5608098
十一、本公告由考聘單位、主管部門、資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各考聘崗位的具體條件、資格要求及專業科目筆試有關事項請咨詢各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
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電話:見《二O一六年上半年資中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原標題:關于2016年上半年內江市資中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點擊下載>>>
資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