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華坪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04人】
為滿足我縣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相關規定,我縣擬面向各類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6名;擬面向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遵循品學兼優、德才兼備、學以致用的用人標準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方式及對象
采取筆試或筆試+崗位能力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計劃招聘人數
(一)公開招聘:衛計局:25名;教育局:29名;交通運輸局:3 名;華坪時訊社:1名;水務局:7名;環境監測站:2名;住建局:1名;煤管局:5名;石龍壩鎮:4名;興泉鎮:1名;新莊鄉:3名;通達鄉:3名;永興鄉:5名;船房鄉:7名。
(二)定向招聘:教育局:8名。
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和條件詳見《華坪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該計劃表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和崗位能力,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條件要求。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六)定向招聘的對象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1.大學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級統一選聘,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職在崗的大學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級統一選聘、聘用期滿6年離崗和2011年、2012年省級統一選聘、聘用期滿3年后離崗,聘期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大學生村官。
2.“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2013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特崗教師”。
3.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2014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4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1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西部計劃”志愿者。
(七)在我縣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村官”人員,報考本縣招聘崗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受生源、戶籍限制。還在服務期內,符合招聘條件的可憑服務單位出據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
(八)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用人單位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五、招聘步驟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有關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3天)。
2.報名地點:華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六樓大會議室。
3.報名有關注意事項
(1)考生須攜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有效期內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等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2)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到畢業證書的可先憑“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開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報名(應屆生報名時不需要提交《就業失業登記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