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華坪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04人】
(3)報考“四項目”人員崗位,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以及服務單位、服務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大學生村官提供《大學生村官參加定向招聘推薦表》報名。(其中,2010年、2011、2012年選聘,聘用期滿三年后離崗、聘期考核稱職及以上、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大學生村官,要同時提供原服務地縣(市、區)委組織部出具的參加定向招聘推薦表和在有效期內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不能到現場報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長用復印件或傳真件代為報名。
(4)需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16年7月4日至7月6日前持相關證書等原件到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復核,未在此指定日期內進行資格審核的考生,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
(5)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數和報名人數達到1:3才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崗位。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個別緊缺急需招聘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華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按不足比例開考,不足比例開考的考生筆試成績60分以上方可進入崗位能力測試,崗位能力測試成績70分以上方可進入后續的考核、體檢。只進行筆試的崗位,筆試成績70分以上方可進入后續的考核、體檢。
(二)收費
參照云發改收費〔2008〕1767號文件規定,報名時須交報名考務費100.00元。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在報名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考生填寫《華坪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復審點復審后核發《同意報考通知單》。
(四)筆試和崗位能力測試
1.考試內容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綜合試卷卷面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崗位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操作。測試工作方案由招聘單位制定, 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報華坪縣人社局批復后執行。
2.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6年7月16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3.考試地點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同意報考通知單》領取準考證及收費收據,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6年7月11日-7月13日,領取地點:華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專技股)。 崗位能力測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4.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公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持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到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辦公室將查分信息整理匯總后上報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統一查詢并反饋查詢結果,辦公室將對查詢結果進行公示。過時將不再受理查分申請。
(五)體檢
1.通過筆試直接進入考核、體檢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考核、體檢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在筆試成績并列人員中增加崗位能力測試程序,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150×5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考核、體檢和聘用。若綜合成績再出現并列,則在綜合成績并列人員中再增加一場崗位能力測試,以第二次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考核、體檢和聘用。
2.筆試后要求崗位能力測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崗位能力測試人員。個別緊缺急需和招聘15人以上的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按不低于1.5:1的比例進行崗位能力測試,崗位能力測試成績70分以上方可進入后續程序,并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150×5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在綜合成績并列者中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若綜合成績并列者筆試成績也并列,則在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同時并列人員中再增加一場崗位能力測試,以第二次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
3.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要進行體檢的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體檢。體檢在有條件的縣級及其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的規定。幼兒教師上崗前還需按《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全縣事業單位招聘體檢工作于10月10日前完成。
體檢不合格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派人查閱學生檔案、聽取和實習單位意見等方式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考核。
(七)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依次遞補一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以本人申明為準);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