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淮安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7人】
為適應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文件規定,經淮安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16年淮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崗位表》中對年齡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要求。
3.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含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外留學人員或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其他考生須于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6月22日)前取得本公告及《崗位表》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要求,專業類別劃分按《2016年淮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報考條件中涉及的專業技術資格,系指按國家和省規定程序和條件評審認定的專業技術資格,不含各市專為民營經濟組織中專業技術人員放寬條件評審的資格。
現役軍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在讀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財務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實行“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由淮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考試。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通過網絡進行,應聘人員須按要求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參加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由淮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報名及照片上傳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harsks.com)。
報名及照片上傳時間:2016年6月20日9:00-6月22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6年6月20日9:00-6月23日16:00;
繳費時間:2016年6月20日9:00- 6月24日11:00。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即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筆試費100元/人)確認。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方視為報名。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電子證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由淮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報名信息未審核或信息審核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報名結束后,實際繳費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比例核減相應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6年6月24日14:00—16:00。
(5)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行網上繳費,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證明和低(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貧困證明和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2016年6月27日-28日,到淮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減免手續,退還筆試費(報考崗位被取消但未補報其它崗位的已繳費人員,亦可在此時間辦理退費)。
3.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到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6年6月29日—7月2日;
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市聯系,聯系電話:0517-83671403、85912042。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及范圍: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管理類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基本能力,專業技術類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基本能力、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具體筆試類別詳見《崗位表》。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測試內容:
(1)綜合知識測試內容:
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綜合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2)基本能力測試內容:
主要測試應試人員閱讀理解能力、判斷推理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必備能力等素質。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