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高明區荷城街道辦事處選聘法律援助工作站技術人員公告【招1名】
根椐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辦事處公開選聘1名法律援助工作站專業技術雇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數量
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公開選聘法律援助工作站專業技術雇用人員1名。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明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薪酬方案的通知》(明府辦〔2016〕19號)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選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佛山市戶籍、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1981年6月27日之后出生);
(五)專業不限,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六)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
(七)具有2年以上法律事務工作經歷,錄用后需單獨到村(居)開展工作或外出調查、取證。
四、選聘辦法
本次選聘實行公開招考,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錄用。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7日至6月29日。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可通過現場報名和配送資料進行報名。報名地點為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司法所(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泰華路318號荷城街道辦207室,郵政編碼:528500,聯系人:李先生、黃小姐,聯系電話:0757-88988148)。現場報名為報名日的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配送報名的材料請用特快專遞配送。
3.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及相關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工作簡歷及其他可證明本人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要求A4紙張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F場報名的,現場查看原件并收取報名材料復印件一式一份;配送報名的,只需配送報名材料復印件一式一份,但應按通知要求當面提交原件進行核對。
(2)如實、完整填寫附件《荷城街道公開選聘法律援助工作站專業技術雇用人員報名表》。
4.資格審查。報考對象資格由荷城街道辦事處審定,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通知參加考試,不通過初審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二)考試。
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內容主要是考核招聘崗位所需要具備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知識能力。
(三)體檢。
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發〔2009〕37號)。體檢不合格的,可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組織考察,參照《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和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必要時查閱個人人事檔案。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可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報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
五、選聘工作的組織及實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57-88988148。
原標題: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辦事處公開選聘法律援助工作站專業技術雇用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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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公開選聘法律援助工作站專業技術雇用人員報名表.doc
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辦事處
2016年6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