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二季度重慶彭水縣衛生計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0人】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名額7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彭水縣2016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執行。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模范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招聘人員須在彭水縣服務5周年及以上;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屬于公開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校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縣醫療衛生計生單位未滿首聘服務期辭職的原編制內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編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以及簽訂了《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者;2015年第四季度和2016年第一季度經公開招聘程序已確定為我縣衛生計生事業單位擬聘用對象或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人員;現役軍人;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5-16日9:00—12:00,14:30—17:30。
2.報名地點:彭水縣兩江行政辦公樓二樓縣衛計委組織人事科(215辦公室)。
3.報考咨詢電話:縣衛計委:023-78449546(崗位條件咨詢)
縣人力社保局:023-78496838(報名政策咨詢)
(二)報名所需材料:考生報名須持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職稱)證書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屬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加蓋所在單位以及上級具有人事管理權限主管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如實、準確填寫《考試報名表》(附件2),并交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記照片2張,同時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委托他人報名的,在出具上述證件、材料的同時,還應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和繳費依據在2016年6月17日14:30—17:30在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委托書原件。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考試資格。
(四)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