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桐廬縣面向退役士兵招聘事業人員4人公告
根據《關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桐政發〔2016〕40號)和《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桐政辦〔2008〕60號)等文件精神,決定面向桐廬縣安置的退役士兵招聘4名事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計劃
崗位1:面向桐廬縣2015年冬季和2016年春季退役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招聘事業人員3名。
崗位2:面向桐廬縣2015年冬季和2016年春季之前退役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招聘事業人員1名。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38周歲以下。
二、報名
1.時間:2016年6月15日8:30—17:30。
2.地點:桐廬縣民政局優撫安置科(桐廬縣城迎春南路258號國資大廈8樓)。
3.報名材料: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退伍(轉業)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經現場自主報名后,縣民政局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條件審核。“崗位2”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取消招聘計劃。
三、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退役士兵請于6月21日9時—6月25日9時30分登陸培訓考試網(網址:www.ttt.gov.cn )進入“2016年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包括筆試和服役量化考核,分別占總成績的40%和60%。
筆試時間:2016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 ,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寫作》,滿分100分。
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退伍(轉業)證,兩者缺一不可參加,請按準考證上規定的考點、考場和時間參加筆試。
五、服役量化考核
體檢前,由縣民政局按照《桐廬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安置實施細則》(桐民〔2016〕60號)文件進行服役期間表現量化考核、賦分。
六、其它
按照公告規定比例折算成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以服役表現量化考核分值高的居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各崗位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聘用對象。后續各環節具體政策和操作方式按2016年5月25日發布的《2016年桐廬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執行。
本公告由縣民政局商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71-64221338、0571-64601080。
原標題:桐廬縣面向退役士兵招聘事業人員的公告
桐廬縣民政局
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