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上杭縣三支一扶考試公告【16人】
(1)綜合測評排名情況(滿分37分)。按照學生畢業時綜合測評排名情況,進行量化評分:綜合測評排名前10%(含10%,下同) ,得37分;綜合測評排名前11-80%,得36.5-2分,即每增加1%,則減少0.5分,如10%(不含,下同)-11%得36.5分、11%-12%得36分、12%-13%得35.5分,以此類推;綜合測評排名前81%之外,得0分。
(2)家庭狀況(滿分3分)。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須經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認定為當前享受最低生活金),得3分;畢業生非家庭經濟困難,該項不得分。
4.以上審核情況經有關部門在考核表相應欄目加蓋公章后于6月23日之前傳真或送達上杭縣公務員局流動調配股,傳真號碼:0597-3843158。
5.逾期未提供經所在的院、系審核并加蓋公章的《上杭縣招募2016年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畢業生報名人員考核表》的,按放棄報名資格處理;“家庭經濟困難情況”欄目未審核加蓋公章的及未提供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證明,視為放棄該項加分。
6.畢業生所在院校要按照“誰審核、誰把關、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如實地對報名畢業生進行審核并評分,審核過程中如有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將依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招募辦法
(一)確定擬招募體檢對象
根據各崗位報名人員所在審核量化評分和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加分的結果,按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招募體檢對象;如相關崗位確定的擬招募體檢對象評分相同的,按“985工程”高校畢業生、“211工程”高校畢業生、本一高校畢業生(以入校時招生批次為準)、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僅限廬豐畬族鄉、官莊畬族鄉少數民族鄉鎮崗位)以及上杭縣生源高校畢業生、中共正式黨員、中共預備黨員的順序確定為擬招募體檢對象。如相關崗位仍無法確定人選的,由縣公務員局組織相關崗位可確定為擬招募體檢對象的相同情況者進行面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招募體檢對象。
如相關崗位無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將該空缺崗位的專業要求調整為不限,體檢對象從所有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中按上述辦法確定。
(二)體檢
1.確定的擬招募體檢對象由上杭縣公務員局組織體檢。
2.體檢內容按照現行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和要求進行。體檢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按《福建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3.體檢不合格者及體檢對象個人原因無法在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規定上報擬派遣人員的時間內完成相關體檢項目的,不予招募。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者,相關崗位按上述辦法依次遞補。
(三)人選上報
上杭縣公務員局將確定的招募人選報送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
四、相關要求
1.2016年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的其他相關事項,按照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龍人社〔2016〕282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2.高校畢業生報名時,要詳細閱讀本次招募的相關公告相關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條件和擬報崗位的資格要求,如實詳細填寫信息。報名人員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及提交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
原標題:關于做好上杭縣2016年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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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杭縣招募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畢業生報名人員考核表
上杭縣公務員局
2016年6月7 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