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江山市企事業單位招聘公告【87人】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報名者需填寫《2016年江山市公開招聘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3),每位報名者限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16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報名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六樓會議室(江山市區鹿溪北路238號)。
4、需攜帶的材料:身份證、戶口簿(戶口未落回原籍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遷往前的戶口簿及戶口遷移證)、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相關職稱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寸免冠近照1張。繳納考試費用參照浙價費〔2004〕14號文件精神,每人每門40元。
應屆畢業生因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在現場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5、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須達到1:3開考比例才可開考,不足1:3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核銷該崗位招聘計劃。核減核銷指標數屆時將向社會公告。
報考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報名,憑發票退還考試費。
報名者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報名。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和委托書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繳費發票領取《準考證》,發放準考證時間:2016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就業局會議室(江山市區鹿溪北路238號)。
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領取。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7月9日,具體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兩門。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10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技能測試、面試。
(四)技能測試
報考江山市廣播電視總臺電視記者、電視攝像的將進行技能測試(詳見附件1)。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1:5比例確定技能測試對象,不足1:5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參加技能測試(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技能測試)。若技能測試階段出現空缺,不予遞補。
電視記者崗位技能測試分為實景拍攝和新聞寫作,總分200分,其中實景拍攝和新聞寫作各占100分,技能測試合格線為12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電視攝像崗位技能測試實景拍攝,總分100分;技能測試合格線為6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技能測試工作在組織人事部門參與下,由江山市廣播電視總臺組織實施。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
報考江山市廣播電視總臺電視記者、電視攝像崗位的,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和技能總成績(筆試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從到低分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和技能總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
若面試階段出現空缺,不予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