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新田縣招聘網格管理員32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和創新新田縣社會服務管理工作運行方式,完善基層社會公共服務管理組織體系,健全完善網格管理員隊伍,全面實施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網格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格管理員的人員性質、主要職責、日常管理
(一)網格管理員的人員性質:界于行政和事業單位序列以外,為社區崗位編制,實行“人員”與“崗位編制”分離,與社區黨工委簽訂勞務合同,聘用人員解除勞務合同后不再具有原來身份,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含兩個月試用期),服務期間個人檔案由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代管。
(二)網格管理員的主要職責:主要負責政府相關部門確定延伸到社區的工作任務。按照社區黨工委和網格管理機構的統一安排,做好網格內與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綜治維穩、勞動、就業培訓、社會保險、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消防安全、城市管理、社會救助、食品安全等工作;負責網格內人員、房屋、地理、物品、事(案)件、單位(組織)等基礎信息的采集、錄入、更新;做好流動人口、特殊人群以及其他生活困難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日常管理:網格管理中心對網格管理員進行考核并結合群眾評議,實行劣汰、動態管理。聘用人員日常管理及休假比照我縣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招聘原則:公開透明、平等競爭、擇優聘用。
三、招聘范圍及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集中筆試、面試,體檢及考核,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依法簽訂勞務合同。
四、招聘職位及人數:網格管理員32名。
五、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新田縣本地戶籍;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學歷原件核查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
3.熟悉計算機操作;
4.服從組織分配,熱愛社區工作,熱心為居民服務,能夠在本崗位工作3年以上;
5.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違法犯罪記錄;
6.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在1976年6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7.符合網格管理員崗位有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部門和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在黨紀、政紀處間內;
3.受過刑事處罰和行政拘留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六、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公告
在新田縣政府網(http://www.xt.gov.cn/)、新田縣電視臺同時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地點設在縣(縣政務服務中心805)。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將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報考人員的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錄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錄用工作全過程。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根據實際需要另行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
4.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與寫作。考試時長120分鐘。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