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廣州市南沙區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招聘公告【11人】
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16年度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計劃的通知》(穗人社函〔2016〕1136號),以及《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試點指導方案>的通知》(穗人社發〔2016〕29號)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從事政府購買基層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合同制工作人員11名。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屬畢業3年以內并辦理失業登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具備以下情形之一: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城鄉低、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需持殘疾證);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及以上人員(需持就業創業證);
4.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或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其他情況。
二、實施步驟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體檢、公示和培訓等步驟進行。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由市人社局通過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發布,公告時間為2016年6月15日—6月19日。
(二)報名
本次招聘每位考生限報考一個崗位,但可選擇服從崗位調配。對服從調配且考試成績合格但落選其報考職位的考生,可根據成績高低調配至其他無人報考或無合格人選的崗位。
崗位信息和報名方式詳見《2016年南沙區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表》(見附件1)。
1.報名形式:網絡報名(見附件2)。
2.報名時間:2016年6月15日— 6月19日(以電子郵箱接收時間為準)。
3.報名需提交資料:
(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就業創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①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城鄉低、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②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需持殘疾證;
③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及以上人員,需持就業創業證;
④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或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其他情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以上資料須掃描在一個文檔內,發送到用人單位公布的報名電子郵箱。
(三)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由工作人員通過電話方式統一通知。
2.資格審核需提交報名時上傳所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核通過的,由用人單位通知考生參加考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