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劍河縣遴選城關教職工公告【招64人】
資格審查及獲獎資料審查貫穿此次遴選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參加遴選資格,并按紀律工作要求處理。
(三)考試
① 報考(附件1)中的崗位代碼為:21崗位、29崗位的人員考試為專業技能測試,按技能測試成績的80%、業績的20%計入總成績;② 報考(附件1)中的崗位代碼為:10崗位、22崗位、36崗位與37崗位的人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進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組織考試,不算業績分,按筆試成績的50%、面試成績的50%計入總成績。③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進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組織考試。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80%(其中筆試成績按40%、面試成績按40%計入總分)、業績占20%。
1.筆試與技能測試
(1)報考音樂、體育學科的教師采取本專業技能測試,測試內容根據本專業而定(不需面試),若該遴選職位計劃數與參加技能測試人數達不到1:3時,該職位遴選人員測試成績需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準許進入考察;報考其他學科教學崗位和財會管理崗位、醫務崗位的人員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由考務組聘請相關專家命題、制卷、閱卷,并負責考務工作。
(2)2016年7月2日進行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考點設在縣革東中學。筆試與技能測試工作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縣人社部門牽頭,教育和科技局配合組織實施。
(3)報考人員于2016年7月1日上午8:30至12:00或下午14:00至17:30持本人身份證到縣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領取筆試、測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4)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技能測試。
(5)筆試與技能測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劍河縣人民政府網、劍河教育網信息公告欄、縣教育和科技局辦公自動化系統和縣教育和科技局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2.面試
面試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縣人社部門牽頭,縣教育和科技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采取面試考官組集中面試、綜合評分的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
(1)取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遴選職位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人員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若遇遴選職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該職位遴選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準許進入考察。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和方式:教師崗位以授課形式進行面試,面試時間為15分鐘,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課題以臨時隨機抽簽的方式確定,課題內容為中小學教材(按干什么考什么原則,分學段、學科);財務管理崗位、校醫崗位和心理輔導教學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4)面試成績將在劍河縣人民政府網、劍河教育網信息公告欄、縣教育和科技局辦公自動化系統和縣教育和科技局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四)業績量化
考核小組按照附件3的相關內容與要求進行量化評分,參選人員依照附件3的要求提供2013、2014、2015年內教育教學相關的獲獎證書、課題結題(立項)或論文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考察
1. 報考(附件1)中的崗位代碼為:21崗位、29崗位的人員按技能測試成績的80%、業績的20%計入總成績;2. 報考(附件1)中的崗位代碼為:10崗位、22崗位、36崗位與37崗位的人員按筆試成績的50%、面試成績的50%計入總成績。3.報考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40%、業績的20%計入總成績。筆試、技能測試、面試成績、業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從個人總成績到低分按考察人數與遴選職位計劃人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若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取筆試(技能測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若出現筆試(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若出現筆試(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取業績分高者為考察對象。
若出現筆試(技能測試)、面試成績,業績三項均相同的,則重新進行筆試,取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抽人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考察,并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若考察沒有合格人選的職位,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
經測試、筆試、面試、業績評分四個環節綜合總成績取者考察合格后,在劍河縣人民政府網、教育網信息公示欄、縣教育和科技局辦公自動化系統和縣教育和科技局公示欄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舉報電話:5227633、5227189、5226026。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再根據干部調動程序及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無試用期)。被入選人員正式調動后的專業技術崗位由所在計劃遴選崗位職數而定,工資待遇按所聘任的崗位確定。并與用人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報主管部門備案。
八、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設考點的要做好密切配合,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開展。
未盡事宜由縣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5227189、5227633。
原標題:關于公開遴選城關教職工的通知
點擊下載>>>
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劍河縣教育和科技局
2016年6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