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偃師市鄉鎮事業編制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干部公告【9人】
(三)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7月3日。
1、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考人員的基本職業能力和素質,滿分100分。筆試作弊或缺考,不得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加分。
5、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在偃師市政府網站公布。
(四)面試
1、面試由偃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招錄計劃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
3、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定性等。評委根據考生面試情況進行打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評委打分去掉一個最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的平均分(保留兩位小數)為考生面試現場成績。分數當場公布。
4、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五)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生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總成績在偃師市政府網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公示板塊公布。
比例內末位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學歷層次、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和考察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錄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
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進行。
考察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的有關規定進行,同時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由偃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從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市招錄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招錄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錄用及編制手續。凡被錄用人員,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報到,不服從分配或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由市招錄工作領導小組對其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所有被招錄人員必須在招錄崗位工作滿5年后方可流動。
六、其他
(一)本次招錄所有環節的相關事宜、注意事項,以及通知、公告均通過偃師市政府網站予以公示,請各位考生屆時務必登錄查看。
(二)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錄用資格。對考生報考資格與條件的審查貫穿招錄全過程,不具備相應職位資格與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
(三)招聘過程中,所有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參加應聘的,應主動申請回避,若有違紀違規等現象將嚴肅查處,對相關人員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監察局全程監督。
(四)本方案由2016年偃師市從在崗大學生村干部中定向招錄鄉鎮事業編制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偃師市2016年從大學生村干部中定向招錄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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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偃師市從大學生村干部中定向招錄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
2016偃師市從大學生村干部中定向招錄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加分申請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