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永嘉縣事業單位機關工勤人員招聘(選調)公告【3人】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永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永委辦發〔2007〕79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9名(其中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公開招聘機關工勤人員7名,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象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資歷以及技能資格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選調崗位報考對象須符合以下規定:
選調崗位報考對象必須為永嘉縣內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招錄到機關事業單位必須滿三年以上,且在現單位服務年限滿二年以上,報考對象若為鄉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的新聘用人員必須在鄉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服務年限已滿5年(含試用期),且符合單位最低服務年限要求;近三年(2013 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含試用期)。
(六)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6年永嘉縣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崗位,僅限公開選聘到我縣農村、社區工作滿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且仍在村(社區)工作的“大學生村官”;或被我縣選聘為“大學生村官”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目前仍留村任職的或離開我縣村(社區)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報考。參加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的“大學生村官”,服務時間視同在農村、社區工作時間。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的審查,依照《2016年永嘉縣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執行(附件4)。
三、辦法與程序
招聘(選調)辦法與程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考要求
報名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具體的報考要求如下:
1. 報名材料
(1)考生須提供的材料有:
①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可用就業協議書代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招聘(選調)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應材料。
②報名表(從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www.yjrsj.gov.cn)下載)。
③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若為縣外前來報考的,還須提供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的,須事先填寫《永嘉縣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核表》(見附件3),并在報考前到有關單位簽署意見。
2. 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名額與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將相應核減招聘名額或不開考。
3. 考務費
每科考務費為40元,兩科合計80元。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或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后免除其考務費。
4. 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5日—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對因取消招考計劃的有關報考人員或資格復審不符合條件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前改報其他職位。
(2)報名地點:錢塘世紀大酒店17樓多功能廳(永嘉上塘縣前路)。
5. 準考證發放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16年7月21日9:00—2016年7月23日9:00登陸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www.yjrsj.gov.cn),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由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00分)、《基本素質測驗》(滿分100分),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筆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筆試具體時間及科目:
2016年7月23日
上午9:00—11:0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基本素質測驗》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總成績確定
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50%+《基本素質測驗》成績×50%。
(四)體檢、考核對象確定
1. 招聘崗位先確定體檢對象,選調崗位直接確定考核對象。
2.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選調)崗位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
3. 若遇比例內最后一名總成績同分的,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確定體檢對象。
(五)體檢、考核
1.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2. 體檢對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在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 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體檢工作完成后,進入考核程序。
4. 考核對象名單公布后,各招聘(選調)單位必須在60日內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對象要積極配合招聘(選調)單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檔案存放地不在我縣人才管理辦公室的考核對象,要主動和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調取本人人事檔案。
5. 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6.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者中有同分對象的也如上述(四)辦法處理,沒有遞補人選的相應減少招聘(選調)名額或取消招聘(選調)計劃。
四、公示、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均在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公布。
(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四)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其他有關事宜,請及時登陸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查詢。
五、其他告知事項
(一)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期限的,均統一截止到2016年7月6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二) “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考生應聘已上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待批事業單位崗位(簡稱“參公待批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應承諾今后如果其本人不符合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條件,需要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的,無條件服從分流,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縣內在職公務員、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崗位,差額事業人員只能報考全額事業和機關工勤崗位,自收自支事業工作人員不能再報考自收自支事業崗位。
(五)戶籍要求為“永嘉縣”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為永嘉縣戶籍或永嘉生源的人員,“永嘉生源”是指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被高校錄取時其戶籍在永嘉縣;戶籍要求為“溫州市”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為溫州市各縣(市、區)戶籍或溫州生源的人員,“溫州生源”是指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被高校錄取時其戶籍在溫州市各縣(市、區)。截至報名之日為止,除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為戶籍不限的報考人員之外,其他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
(六)入圍考核的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八)除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外,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九)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報名。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十)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十一)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十二)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十三)本公告由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十四)咨詢科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57756558。
原標題:2016年永嘉縣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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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永嘉縣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2016年永嘉縣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報名表
2016年永嘉縣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計劃表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