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第四批)【250人】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應聘T01至T25、T31至T33和T39崗位,以及X01 至X32崗位的,直接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應聘T26至T30、T34至T38崗位的,在所應聘崗位內(詳見《納雍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說明書》),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筆試成績高的先選崗;如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按抽簽的方式來決定選崗的順序),再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經主管部門審查、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鑒證后,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崗位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五年,五年服務期限未滿者不得調整工作崗位,也不能參加任何錄(聘)用考試。
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
十、紀律監督
此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并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及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0857—3531064(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錄股)
監督電話:0857—3532825(納雍縣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二、本方案由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三、考試工作結束后,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以及在公示中被舉報并經查實不符合聘用資格條件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將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發布。考生應仔細閱讀招聘方案,密切關注招聘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
原標題:納雍縣2016年第四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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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