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衢州市衢江區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聘公告【15人】
根據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財政廳等五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2016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6〕35號)文件,2016年我區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15名,現將有關招生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具有衢江區戶籍,2016年報考普通高校,理科上第二批、第三批分數線,立志為農村衛生事業服務,并與衢江區衛生計生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
二、承辦院校及招生計劃
1.浙江中醫藥大學本科層次預防醫學專業2名;
2.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本科層次中醫學2名;
3.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本科層次口腔醫學3名
4.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專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8名;
三、招錄與招聘
1.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先填志愿,擇智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專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錄取。
2.填報志愿時間:以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的填報志愿時間為準。
(1)第二批提前批總時間為:2016年7月17日—7月29日。填報志愿時間為7月17日8:30-17:30,體檢時間為7月19日—7月21日,公示時間為7月22日—7月24日,簽訂協議時間為7月25日。
(2)第三批提前批總時間為:2016年8月3日—8月15日。填報志愿時間為8月3日8:30-17:30,體檢時間為8月5日—8月7日,公示時間為8月8日—8月10日,簽訂協議時間為8月11日。
志愿填報時間如有變動,以省教育考試網公布時間為準。體檢、公示、簽訂協議等時間結合志愿填報時間及實際工作進程調整。
3. 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4.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各招生院校。
5.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提供給衢州市衢江區衛生計生局。
6.衢江區衛生計生局根據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提供的名單,會同區人力社保、紀檢部門組織考生體檢,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組織體檢部門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應當及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自動放棄。
7.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根據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的,商人力社保部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
8.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9.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前,將衢江區衛生計生局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10. 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衢江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四、學習費用
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專科層次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等,按原省衛生廳、省教育廳、原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09〕82號)和省財政廳、原省衛生廳《關于下撥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補助資金的通知》(浙財社〔2010〕201號)規定,按2.6萬元/3年/人標準給予補助。
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本科層次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等,按不少于4.6萬元/5年/人標準給予補助。
上述補助資金的具體支付方式按簽訂的《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約定執行。
五、就業與待遇
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的,按照《關于開展2012年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2〕114號)要求執行。2016年入學的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由衢江區人力社保局、衢江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畢業生體檢及考核(體檢及考核標準參照同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及考核標準執行),體檢并考核合格的,按定向就業協議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在服務期間享受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同類人員薪酬待遇,單位為其辦理各類社會保險。具體事項在聘用合同中約定。對臨床醫學、中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等專業人員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六、咨詢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向衢江區衛生計生局、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咨詢。
衢江區衛生計生局咨詢電話:0570-3838977
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咨詢電話:0570-3838728
原標題:關于2016年衢江區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衢州市衢江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衢州市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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