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銅仁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91人】
為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6〕217號)文件規定,經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碧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招聘辦”)具體組織實施,“區招聘辦”設在碧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二、招聘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1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銅仁市碧江區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國家承認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報考定向招聘“村支兩委”職位的學歷放寬到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及以上,報考定向招聘“鄉村幼教志愿者”職位的學歷放寬到中專(中師、普師、中職)及以上,具體職位所需學歷、專業及其他要求詳見《招聘職位表》。
(四)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的職位,為截止2016年6月29日在碧江區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基層項目服務且期滿兩年及以上的人員;定向招聘“村支兩委”的職位,為截止2016年6月29日在碧江區鄉(鎮)辦事處村(社區)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任職滿一屆(3年)及以上且仍在崗的人員;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隨軍家屬的職位,為截止2016年6月29日,為碧江區戶籍或兵源(生源)且本人系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隨軍家屬為截止2016年6月29日駐碧部隊現役軍人的家屬;定向招聘“鄉村幼教志愿者”的職位,為截止2016年6月29日,由碧江區統一招募在鄉村幼兒園服務滿1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五)報考年齡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8年6月29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和定向招聘“村支兩委”職位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具有擬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三)在各類招錄(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四)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6屆畢業生、截止2016年6月29日服務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五)經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六)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七)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八)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五、招聘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信息統一在“碧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發布(網址: www.trsrzs.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6月29日至7月1日。
上午9:00---下午17:00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