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太湖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就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135名(見附件1)。
資格復審人員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縣教育幼師(崗位代碼16015)崗位按1:2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其它崗位按1:3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因報名未達到規定的開考比例和參考考生筆試成績未達到規定的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由公告發布的74個崗位核減至 58個崗位 (見附件2)。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7月4日-7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無故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地點: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參加資格復審名單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
四、資格復審要求。
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須按照公告要求,考生須提供本人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或證明等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2張近期同底兩寸正面免冠照片。
報考人員屬下列人員的須另提供其它相關材料: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屬全日制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學生證和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2016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3)報考幼師(崗位代碼16015)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書面證明。
五、資格復審遞補。
1.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考生被取消資格、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入圍專業測試人選缺額的,在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報考同崗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等額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
2.遞補人員名單于7月6日在太湖縣政府網上公布。
3.遞補人員7月8日前按各招聘部門通知要求,到各部門指定地點提交相關材料,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六、有關要求。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核考生復審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并在考生相關證件復印件和材料上簽字確認。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于7月8日17:00時前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特此通知。
原標題:太湖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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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部分招聘崗位取消核減崗位計劃數情況一覽表.xls
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