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蘄春縣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80人】
蘄人社[2016]27號
關于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崗位人員
實 施 方 案
根據《關于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號)和我縣城市管理的需要,經縣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公益性崗位協管人員。為切實做好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崗位數量及職責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公益性崗位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協管員,共計80人。聘用人員主要負責轄區內人行道以上車輛停放的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占道經營或占道堆放物料的管理工作,負責對轄區內亂貼亂畫的清理工作,負責轄區內亂掛亂曬的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污染、損壞路面的清理工作,負責轄區內亂倒垃圾的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聘用期為三年。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三、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1、應屆或未就業的往屆全日制高校??萍耙陨袭厴I生和35周歲以內的退役軍人(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熱愛城市管理工作,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
4、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樂于奉獻。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勞動教養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已就業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4、違反綜合治理條例、計劃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受理應聘的;
6、在體檢中出現高血壓、心臟病、重大傳染性疾病的。
四、招聘步驟和程序
整個招聘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和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蘄春縣就業局一樓招聘大廳。
3、報名費用:根據鄂價費規[2011]100號文件規定,筆試考試50元/人/科。參加面試人員另交50元面試費。
4、報名要求: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報名,并按要求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①所有報考人員均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有效教育部《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一份、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或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5張并認真填寫報名表。
②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如考生報名實際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或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要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二)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筆試
1、開考比例:
開考比例為1:1.5,報考人數若達不到該比例,則按此比例核減招聘計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