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葉縣在大學生村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公告【25名】
2.報考人員須填寫《葉縣2016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6張。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聘用資格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4.領取準考證、面試通知單時間屆時在葉縣政府信息網上公布,請各位考生關注。
六、考試內容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滿分100分。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歷史、公文寫作、葉縣縣情等。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地點時間及要求,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獎勵加分。兩個聘期以上的任職年限實行筆試獎勵加分:截止2016年3月31日連續任職滿6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1分,不超過4分。
任職期間受表彰的實行筆試獎勵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國家部委表彰的,獎勵加6分;受到省轄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單位表彰的,獎勵加4分。受到多層次表彰的,以層次的表彰為準,只獎勵加分一次。符合條件的考生,應在報名時提交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2份(A4紙)。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調、應變能力、人際交往及解決農村實際問題的能力等,滿分100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面試通知單》規定為準。
(三)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后兩位。
七、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最后一個職位出現應試者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并列,則共同確定為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招聘鄉鎮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考核,采取審查檔案或實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并對應聘用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八、擬聘及公示
(一)確定擬聘用人選。縣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綜合得分、體檢結果、考核等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
(二)公示。對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鄉鎮事業編制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擬聘人員一經公示,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均不再進行補錄。
(三)辦理手續。公示結束無異議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選擇職位,由用人單位填寫《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核查表》、《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報縣人社局、縣編辦核查備案,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用、工資等相關手續。
根據招聘工作的步驟,適時對相關結果與各類通知在葉縣政府網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咨詢電話:人社局:0375-8054849;組織部:0375—8062959。
原標題:葉縣2016年在大學生村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簡章
2016年3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