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龍灣區事業單位招聘和選調公告【37人】
根據《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及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我區22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27人(其中面向龍灣區大學生村官招聘1名),5家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選調)對象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報考事業單位選調的,須為選調范圍內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滿三年(含試用期)的工作人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
二、招聘(選調)單位和具體崗位要求
招聘(選調)單位和具體要求詳見《2016年溫州市龍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 2016年溫州市龍灣區事業單位面向龍灣區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2),《2016年溫州市龍灣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3)。
三、招聘(選調)辦法與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13日(上午8:45-11:3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溫州市龍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區人力資源交流服務中心一樓大廳,高新大道166號,龍灣中學斜對面),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和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書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或就業協議書)和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書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面向“龍灣區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的要求詳見《 2016年溫州市龍灣區事業單位面向龍灣區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2)。
3、報考事業單位公開選調的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職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初次參加工作證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核對章及核對人簽名。
4、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6、報名人員要認真填寫《2016年溫州市龍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4)、《2016年溫州市龍灣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5),報名表內容如實填寫至報名之日,經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取得相應招聘(選調)崗位考試資格。報考事業單位選調的,報名表需經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
7、報名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8、招考專業的審查按《2016年溫州市龍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6)規定執行。
9、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選調)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招聘(選調)計劃數或不開考,對取消招聘(選調)計劃有關報考人員可在2天內改報其他單位。
10、凡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統一截止為2016年7月12日。
11、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7月19日(上午8:45-11:30,下午14:30-17:00)到溫州市龍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區人力資源交流服務中心一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未按時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1、考試以筆試的形式進行(報考區文化館招聘崗位和龍灣區(高新區)黨群服務中心選調崗位的,需參加專業技能測試或面試)。
2、考試時間:
2016年7月23日 上午9:00——11:0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基本素質測驗》。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