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上虞市湯浦鎮人民政府招聘編外人員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湯浦鎮人民政府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技信息中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員1名。現將招聘細則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上虞區戶籍(招錄單位不提供住宿)。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無不良行為記錄。
3、男性,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1年6月30日之后(包含)。
4、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勞動能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崗位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大專及以上學歷,能操作計算機及辦公軟件。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報名時間: 2016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湯浦鎮政府農技信息中心
聯系人:孟先生
聯系電話:82331132
3、報名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計算機辦公軟件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填寫報名登記表格。
已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必須持有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資料應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報名結束后經資格確認,條件符合的人員用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參加面試,其他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考試、錄用
1、考試形式:采用直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并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2、體檢: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具體以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排序確定,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招錄期間自動放棄和體檢不合格的空缺指標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
3、考察或信息調查: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信息調查。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因不合格致使選聘人達不到選聘要求的,可在面試人員中按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4、聘用:經考察或信息調查合格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其他有關事項
1、工作職責及報酬待遇。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及鎮農技信息中心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工資待遇按照區級有關部門文件執行,試用期為三個月。
2、若報名資格確認后的合格人員不足3名,取消本次招考,另行發布招聘公告。
3、已與區內外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與錄用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時,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書的不予錄用。
4、事后發現弄虛作假者及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原標題:湯浦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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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浦鎮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