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建寧縣醫院總會計師崗位招聘公告【招1人】
為了進一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健全完善公立醫院管理機制,根據《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在縣級以上公立醫院設立總會計師崗位的通知》(明醫改組〔2016〕13號)文件要求,現就建寧縣醫院向社會公開招聘總會計師崗位的有關事項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職位
建寧縣醫院總會計師職位1個。試用期一年,試用期結束后,由考核小組對總會計的年度工作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任,聘期三年。所聘任總會計師不核編、不定行政級別。
二、薪酬待遇
總會計師的年薪酬收入(稅前)標準為15萬元,根據院長考核得分和總會計師考核得分分別占40%、60%比例計算應得年薪,由當地財政撥付發放。
總會計師的“五險一金”按檔案工資計算繳納,其中由單位繳納部分由所在醫院支付,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支付。
總會計師考核與院長考核同步進行,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三、崗位說明
建寧縣醫院總會計師受建寧縣醫院管理委員會和建寧縣醫院主要負責人的雙重領導,主管經濟核算和財務會計工作,其主要職責:
1.組織領導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等方面工作。
2.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保持醫院的公益性。
3.參與本單位重要事項、重要經濟活動的分析和決策。
4.總會計師應兼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但不另外計酬。
5.總會計師對醫院財務、會計、審計、收費等與會計核算相關的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考核發揮主要作用。
6.總會計師對所在公立醫院的財務管理、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直接領導責任,醫院主要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
四、報名資格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社會主義辦醫方向,堅定支持公立醫院改革,政治合格,沒有違規違紀違法記錄。
2.堅持原則,廉潔奉公,遵守社會公德。
3.具備會計師職稱或會計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4.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聘任。
5.年齡在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勝任本職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總會計師:
1、曾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有弄虛作假、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被判處刑罰或者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因瀆職或者決策失誤造成單位重大經濟損失的;
3、對單位經濟管理混亂或者財務信息嚴重不實負有責任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