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秀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80名】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80名。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80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秀山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具體要求詳見《一覽表》)。
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專技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秀山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14日至7月1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秀山自治縣行政審批大廳(中和街道渝秀大道財政局2樓);咨詢電話:023-76672106
3.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者提交《秀山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報考縣衛生計生委下屬峨溶鎮衛生院、膏田鎮衛生院、里仁鎮衛生院、宋農鎮衛生院、岑溪鄉衛生院臨床專技人員崗位的還需提交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含主頁、增減頁和本人頁,復印件須將主頁、增減頁和本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縣外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交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經資格初審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報名者對所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原則上要求現場報名,不接受網絡報名和電話報名,如考生本人無法參加現場報名,可采取委托報名方式,委托報名具體流程為:報考者填寫報名表,提供本人手寫委托書和身份證復印件交予被委托人,由被委托人攜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人委托書、報名表及身份證復印件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交納考試費用。
(2)各崗位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如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或在報名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根據考生本人意愿,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3)領取準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于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考核和資格復審
1.考試考核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考試時間:150分鐘);
筆試范圍及分值:考試范圍包括政治、法律、經濟、科學技術、公文寫作等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參照2016年上半年發布的考試大綱)以及該崗位相應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詳見《一覽表》);分值為100分,其中綜合基礎知識總分為30分,專業基礎知識總分為70分。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考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秀山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網址:http://xiushan.cqhrss.gov.cn/u/xiushan/)查詢。
(2)資格復審
按擬聘崗位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名額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需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其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選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招考崗位要求的本人畢業(學位)證、身份證、執業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