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三季度重慶市涪陵區衛生計生事業單考試招聘公告【招124人】
為進一步優化衛生計生人才結構,引進 人才,衛生計生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 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考核)招聘涪陵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和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考核)招聘34個事業單位的124名工作人員,其中:考核招聘3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招聘指標、崗位和要求詳見《涪陵區2016年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1);考試招聘94名,具體招聘單位及招聘指標、崗位和要求詳見《涪陵區2016年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2)。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和附件2。
4、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要求和其他要求(詳見附件1和附件2)。
5、屬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報名前未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所在簽章的就業推薦表;屬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相應畢業證、學位證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須在報名前取得。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范圍
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
下列情形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2017年應屆畢業生除外)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方式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6年7月9日— 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報名地點:涪陵區衛生計生委四樓會議室(涪陵區太極大道東段7號)。
聯系人:姚老師、王老師、劉老師、況老師。
聯系電話:023-72372513、72372512、72232700、72252353。
(四)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等,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2017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學生證、簽章的就業推薦表等能夠證明本人的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等材料。以上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交A4紙復印件各1份。若委托他人報名的人員,還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
(五)資格審查:報名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經審查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如實、準確填寫《涪陵區2016年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其中考試招聘的人員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凡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