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定海區事業單位人才招聘公告【招15人】
(6)應聘定海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工作人員崗位,請發送郵件至電子郵箱:75073314@qq.com,報名咨詢電話:0580-8127511;
(7)應聘定海區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請發送郵件至電子郵箱:dhqjtjbgs@163.com,報名咨詢電話:0580-2045611,0580-2036126;
(8)應聘定海區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崗位,請發送郵件至電子郵箱:106950478@qq.com,報名咨詢電話:0580-2261053;
(9)應聘舟山群島定海國際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工作人員崗位,請發送郵件至電子郵箱:392747202@qq.com,報名咨詢電話:0580-2601162;
(10)應聘定海區安全培訓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請發送郵件至電子郵箱:zsdhajj@126.com,報名咨詢電話:;0580-2601557
(11)應聘白泉鎮人民政府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請發送郵件至電子郵箱:60002020@163.com,報名咨詢電話:0580-8070252;
(12)應聘定海區鎮(街道)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請發送郵件至電子郵箱:331503543@qq.com,報名咨詢電話:0580-8172600;
(13)應聘金塘管委會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請發送郵件至電子郵箱:600093238@163.com,報名咨詢電話:0580-8041262;
(二)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須在考試前按照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具體信息詳見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上的通知)。
資格復審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籍不限的可不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資料不全或未按時接受資格復審者不予參加考試。
應聘者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的,需攜帶委托人本人簽名的委托書、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本次考試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職位,資格審查貫穿于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整個過程中,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一般采取面試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如果符合報考資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到20:1,則在面試前增加筆試環節,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6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
考試工作由定海區組織、人事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實施。考試時間、地點在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上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按照考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五)公示、選崗及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www.zsdhrl.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發放《擬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持《擬聘用通知書》于規定時間內到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報到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2、應聘定海區鎮(街道)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的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自主選擇需求崗位。選崗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后再出現放棄或不合格情況的,不再遞補。《擬聘用通知書》發放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在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http//www.zsdhrl.gov.cn,公告欄)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0580—2601527;
2、定海區投訴中心0580—8260076。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