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招聘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16年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和考生筆試成績,現將我區2016年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
2016年7月 8日至11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報考神農架林區區直屬中小學考生在林區教育局辦公大樓四樓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聯系電話:0719-3335366)。
報考其他事業單位考生在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五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復審(聯系電話:0719—3335150)
三、資格復審內容:
(一)考生填寫《2016年度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每張表各粘貼一張與網上報名相同的照片。
(二)考生攜帶以下資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供《2016年度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打印件)。具體如下:
1、應提供本人的筆試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及查詢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學歷查詢結果,與網上報名相同的照片3張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資料。
2、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3、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
(三)考生在每張復印件或打印件上寫“屬實”并簽名。
四、資格審查流程
(一)報考單位主管部門審核人員按照崗位條件審核報考資格,并在兩張登記表上簽上復審結論和署名。復審合格人員寫“復審合格”結論并簽名;不合格人員要寫明原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審核人簽名。
(二)各主管部門在《復審情況匯總表》上做好每位考生復審結論的記載,并裝訂復審合格的每一位考生資料備查。
五、其他要求
1、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通知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2、公開招聘期間,考生要保持通訊暢通,如有變更請及時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聯系方式見附件2)。
3、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前來資格審查,可委托他人代辦。代辦人除攜帶資格復審內容所要求的材料外,還需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原標題:2016年度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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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審查電話聯絡表.xls
2016年7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