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西鹿寨縣事業單位招聘編外人員筆試和面試公告(第二次)
根據《鹿寨縣2016年第二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限額外工作人員公告》,為做好鹿寨縣2016年第二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限額外工作人員筆試及面試工作,現將筆試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筆試
(一)確定筆試人選
根據報名情況,經研究決定,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超過
1∶3比例的崗位進行筆試;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等于或不足
1∶3比例的崗位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程序。
(二)筆試資格確認書領取時間、地點
時間:
2016年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點:
報考鹿寨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所并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請到鹿寨縣創業路2號行政中心三樓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公室領取。
報考其他崗位(教育除外)的考生由主管部門通知其到鹿寨縣人力資源市場四樓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領取。
3.筆試當天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資格確認書》進入考場。考生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筆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三)筆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2016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鹿寨小學(鹿寨鎮碼頭巷39號)。
二、面試
(一)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擬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不足1∶3比例的,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程序。
(二)面試資格審核時間、地點
1.面試資格審核時間:2016年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由鹿寨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筆試成績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對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發放《面試資格確認書》。
(三)面試資格審核及驗證所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
2.畢業證;
3.職位要求具有的資格證等材料;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通過者,當場領取《面試資格確認書》,面試當天憑本人身份證和《面試資格確認書》進入考場。考生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