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張家口市橋東區事業單位招聘50人公告
為切實做好人才引進工作,張家口市橋東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職位條件
招聘名額50名,其中: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40名,區直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具體職位詳見《張家口市橋東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和范圍
1、幼兒園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尚未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中小學及其他事業單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尚未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含30周歲,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放寬至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現役軍人、在編公務員和在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日制非應屆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三、招聘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德好,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橋東區政府門口北側(原橋東區人力資源市場)
3、資格審查: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幼兒園的還需持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攜帶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和填寫完整的《張家口市橋東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表樣從張家口市橋東區門戶網站下載)。
2016年應屆畢業生未領取報到證的,還需持《全國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
4、每人只限報考一個職位。
5、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能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6、筆試準考證的發放:對符合報考條件并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發放準考證。
7、報名費和筆試考務費為1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畢業生給予優惠,免收報名費和筆試考務費,報名時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試
1、筆試:
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筆試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考前培訓班。
報考教育系統的考生,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方面知識,兩部分比例約為8:2,滿分100分。
報考其他事業單位考生,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確定。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分專業職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人選。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