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西興賓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167人公告
為滿足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需要,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3〕82號)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編制辦、發改委、財政廳、衛計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精神和規定,為充實興賓區基層衛生人才隊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工作人員167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的崗位和人數
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來賓市興賓區2016年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報考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有為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作奉獻的意愿。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1998年7月1日期間出生)。通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或取得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我區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處罰期未滿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7.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六)現仍在興賓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圍。
四、發布招聘信息
公開招考前,通過來賓人才網發布各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五、報名
(一)報名方法
應聘人員到相應的興賓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現場報名,考生填寫《興賓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以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
(二)報名時間
2016年7月11日-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對報考者負責解釋原因。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