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酒泉金塔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0人】
(四)考察和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
考察由金塔縣招聘工作小組組織實施,通過應聘人員就讀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學習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由各級招聘工作小組組織實施。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人社部發〔2013〕58號)文件要求,在指定醫院進行。
(五)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金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考察、體檢、復審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4. 因考察、體檢、復審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形成的空缺崗位,本次招聘不進行遞補;因應聘者本人放棄應聘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按照綜合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自主放棄參加考試的,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6.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經聘用,五年內不允許調離聘用單位。
咨詢電話:0937-44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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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誠信承諾書》;
3.《2016年酒泉市金塔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7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