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海淀區環境保護局所屬環境保護監察支隊招聘公告【招12人】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海淀區環境保護局決定面向畢業生(北京生源)、社會人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12人(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及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六)應屆畢業生報名條件:限于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并且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屆北京生源畢業生;
(七)社會人員報名條件:限于除上述應屆畢業生之外,具有國家承認的、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學歷,北京市正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人員(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下載報名表,認真填寫表格內容,并在誠信承諾本人簽名處手簽姓名。本人現場報名。海淀區環境保護局根據相關要求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受理報名。
1、時間: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9:00—16:00
2、地點:海淀區萬柳東路光大花園2號樓海淀區環境保護局201室,聯系電話:82571513
3、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所需材料(復印件均需2份)
現場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表》一式兩份;
(2)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張(分別貼在報名表上);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簿(卡)原件及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5)個人簡歷一份;
(6)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統招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統招”的,不用開具統招證明);
社會人員還須提供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能夠證明具備招聘單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證明事項截止時間一般均為現場報名當日。若報名人員已經考試合格或認定、評審通過但尚未領到證書的,須提供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加蓋公章的成績單或相關證明)。
(二)筆試
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可于筆試結束7個工作日后登錄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rlsb.bjhd.gov.cn通過準考證號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入圍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面試入圍比例的按照筆試合格人數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
(三)資格復查
海淀區環境保護局將對擬進入復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通過人員進入面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