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永濟市三支一扶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山西省2016年度選拔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關于印發〈山西省2016年度“三支一扶”工作實施方案〉通知》(晉人社廳函〔2016〕187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要求,現將永濟市2016年公開招募“三支一扶”大學生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報考永濟崗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參加筆試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最后1名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進入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7月18日
8:00—12:00 14:30—18:00
資格復審地點:永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人力資源市場股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及有關材料(證明)按本公告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居住證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遷出證明;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所學專業證明);以上證書原件必須在9月1日前提供原件,未按時提供的,取消其服務資格。
5.《山西省“三支一扶”計劃報名登記表》
6、退役士兵大學生須提供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 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材料(證明)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因復審不合格或放棄所空缺的面試名額,不進行遞補。
三、參加面試的考生請認真閱讀本公告,有關事宜可直接咨詢永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市場股。
咨詢電話:0359-8028361
原標題:永濟市2016年公開招募“三支一扶”大學生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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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永濟市永濟市公開招募“三支一扶”大學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永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7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