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清徐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招募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太原市人社局《關于做好2016年“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招募考試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的通知》,現將我縣2016年“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招募考試資格復審內容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時間:7月18日-7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清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科(清徐縣美錦北大街105號政府大院左手一層第二間)
三、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崗位可錄取人數的3倍確定(最后1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所有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各崗位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人員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需攜帶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攜帶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相關執業資格證(指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尚未拿到畢業證和就業報到證的,可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的證明(應說明考生基本信息、畢業時間、學歷層次以及所學專業),并攜帶經院系蓋章的就業協議書;尚未拿到教師資格證的,須由本人寫出可以在9月份上崗前取得相應學科和學段教師資格證的承諾書。
上述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統一打印在A4紙上)。
五、其他要求
1、資格復審后,考生所持有的加蓋清徐縣人社局公章的筆試準考證將作為參加面試的重要依據,請考生妥善保存。
2、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得參加面試。
咨詢電話:清徐縣人社局 0351-2960620
原標題:清徐縣2016年“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招募考試資格復審的通知
清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7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